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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条款
用户应遵守以下法律及法规:

  用户同意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》、《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》等有关计算机及互联网规定的法律和法规、实施办法。在任何情况下,如用户的行为可能违反上述法律、法规,可以在任何时候,不经事先通知终止向该用户提供服务。用户应了解国际互联网的无国界性,应特别注意遵守当地所有有关的法律和法规。用户帐号及密码的安全。

  用户一旦注册成功,即成为大连开发电子邮局的合法用户,同时将得到一个帐号和相应密码。用户有义务保证帐号及密码的安全。用户要对通过该帐号和密码所进行的一切活动负全部责任;由此所衍生的任何损失或损害,大连开发区电子邮局无法也不负担任何责任。

  用户的帐号和密码遭到未授权的使用或发生其他任何安全问题,可以立即通知大连开发区信息中心联系,并且用户在每次连线结束,应注意结束帐号使用,否则用户可能得不到安全保护。对用户信息的存储和限制。

  大连开发区网不对用户所发布信息的删除或储存失败负责。有权判断用户的行为是否符合网络服务条款规定的权利,如果用户违背了服务条款的规定,则有权中断向其提供网络服务的权利。

禁止用户从事以下行为:

  (1) 上载、张贴、发送电子邮件或传送任何非法、有害、胁迫、骚扰、侵害、中伤、粗俗、猥亵、诽谤、淫秽、侵害他人因隐私、种族歧视或其他令人不快的包括但不限于资讯、资料、文字、软件、音乐、照片、图形、信息或其他资料(以下简称内容)。

  (2) 以任何方式危害未成年人。

  (3) 冒充任何人或机构,或以虚伪不实的方式谎称或使人误认为与任何人或任何机构有关。

  (4) 伪造标题或以其他方式操控识别资料,使人误认为该内容为大连开发区网所传送。

  (5) 将无权传送的内容(例如内部资料、机密资料)进行上载、张贴、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他方式传送。

  (6) 将侵犯任何人的专利、商标、著作权、商业秘密或其他专属权利之内容加以上载、张贴、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他方式传送。

  (7) 将广告函件、促销资料、"垃圾邮件"等,加以上载、张贴、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他方式传送。供前述目的使用的专用区域除外。

  (8) 将有关干扰、破坏或限制任何计算机软件、硬件或通讯设备功能的软件病毒或其他计算机代码、档案和程序之资料,加以上载、张贴、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他方式传送。

  (9) 干扰或破坏本服务或与本服务相连的服务器和网络,或不遵守本服务网络使用之规定。

  (10) 故意或非故意违反任何相关的中国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、条例等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。

  (11) 跟踪或以其他方式骚扰他人。

服务条款的变更和修改:

  大连开发区网有权随时对服务条款进行修改,并且一旦发生服务条款的变动,中国大连开发区网将在页面上提示修改的内容;当用户使用大连开发区网的特殊服务时,应接受大连开发区网随时提供的与该特殊服务相关的规则或说明,并且此规则或说明均构成本服务条款的一部分。用户如果不同意服务条款的修改,可以主动取消已经获得的网络服务;如果用户继续享用网络服务,则视为用户已经接受服务条款的修改。

用户接受本服务须同意:

   a.提供完整、真实、准确、最新的个人资料;

   b.不断更新注册资料。

  若用户提供任何错误、不实、过时或不完整的资料,并为中国大连开发区网所确知;或者中国大连开发区网有合理理由怀疑前述资料为错误、不实、过时或不完整,中国大连网有权暂停或终止该用户的帐号,并拒绝其现在或将来使用本服务的全部或一部分。